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

李世光及候友宜的錯誤觀念

篇發表於風傳媒:李世光及候友宜的錯誤觀念

近日報載經濟部李世光部長接受網路電視訪問討論能源問題及新北市候友宜副市長針對核電發言都很值得商榷。

李部長發語可分以下三點討論:


1.綠能與電價:
李部長強調台灣98%能源依賴進口,如果將來自產的再生能源佔比提高為20%,等於只要由國外進口80%能源,〝成本不見得比較高〞。這有觀念上的錯誤,乍聽之下,進口燃料由98%降為80%自然省了錢。但問題是為了使〝自產〞再生能源佔比20%,要花2兆元左右的設置成本,這20%的再生能源成本奇貴無比,成本遠高於不論進口鈾,煤還是液化天然氣,增加綠能佔比絕對會使電價高漲,毋庸置疑。

2.處理核廢成本
李部長表示核電目前雖然便宜,但未來處理核廢料成本非常大。此一發言有兩點問題。第一,現有核電廠營運三十多年來,累積〝後端營運基金〞超過2000億,除一部份作為拆廠費用外,其餘都是用於處理核廢料,目前已累積龐大基金處理核廢。第二,不論是否廢核電,目前已有的核廢料都是既成事實,非核家園政策並不會減少處理核廢料成本。

3.降低用電成長
李部長指出希望降低未來每年用電成長為1%。其實目前台電預估每年用電成長也不過1.5%。但重點在於廢核又要減碳,依民進黨能源白皮書規劃,一定要〝用電零成長〞。目前新政府上任才幾個月,經濟部長就公開發言否定民進黨的〝新能源政策〞,又是一個髮夾彎嗎?



報載在另一會議中,新北市副市長候友宜發言認為若台電進行核二廠〝裝載池〞改造計劃,則應撤回核一廠〝乾式貯存〞計劃。這種發言又是不知所云。〝裝載池〞改造只能暫時貯存少量(兩批次)用過燃料,維持核二廠三年正常運作。目前貯存於核一、二廠〝用過燃料池〞的用過燃料還是無處可去。目前核一、二廠只有兩種命運,延役或除役。不論是延役還是除役,都必需將目前用過燃料池中貯存之用過核燃料移除,否則不但無法延役,就是要除役也無法進行,因為燃料廠房無法拆除。候副市長好像完全搞不清楚〝裝載池〞改造和〝乾式貯存場〞有完全不同的作用及目的。


個人十分遺憾,不論是中央部會首長還是地方官員,對於能源認知,都十分薄弱,更不用說一般媒體及深受媒體影響的一般民眾。如果整個社會對能源認知都充滿誤解,正確能源政策將極難推展,台灣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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