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7日 星期六

台灣的能源災難書摘:離岸風電割地賠款破壞景觀



本篇發表於風傳媒:離岸風電割地賠款、破壞景觀
http://www.storm.mg/article/398675

離岸風電割地賠款

近日離岸風電計劃正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目前申請環評備查 24案, 9成為國外開發商。看來未來離岸風電這塊肥肉可要落入外國廠商口中。離岸風電每年發電 110億度,每度 6元表示未來國人每年要貢獻 660億元給得標之外國廠商。核電 110億度每年成本 110億元是由國營企業的台電提供,屬全民所有。為何要花 6倍的錢給外國公司而不用自產的核電?

離岸風電合約一簽就是 20年,每年 660億元,20年超過 1 3000億元,這是毫無腦袋最大的一筆割地賠款醜聞,好像知道的人不多。

2017年造成社會動盪不安之「年金改革」,蔡總統引為重要政績。總統指出,落實年金改革,在未來 30年,可為國庫省下 1 4000億元。此數字與離岸風電 20年電費相當。單一離岸風電政策就使此重要政績歸零。但年金好歹還是發給國人,可增加民間消費,離岸風電電費絕大部份則為進貢外國。

鼓吹再生能源人士每每宣傳再生能源科技發展迅速,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年年降低,越來越有「競爭性」。但細查能源局這幾年核定的離岸風電躉購費率將發現在 20132014201520162017五年費率分別為 5.56元、5.61元、5.74元、5.74元及 6.04元,價碼是年年昇高,實令人大惑不解。較國外離岸風電競標價格高出一倍以上,無怪乎國外廠商趨之若鶩,爭相申請。

2017 7月國外離岸風機大廠高階主管來台,蔡總統在總統府隆重接見並期望雙方可共同合作開發離岸風電。有句俗語:被賣了還幫著數鈔票。以這句話形容蔡總統接見一事是再貼切不過了。

離岸風機破壞景觀

台灣目前居民反對陸上風機的主要原因是「低頻干擾」,但國外許多人反對離岸風機的主要原因是其極為礙眼,破壞景觀。每部裝置容量 5千瓩(5MW)的離岸風機高約 200公尺,是紐約自由神像的 2倍高。未來台灣沿岸要裝設 600部離岸風機,主要集中在彰化沿岸,對美麗海洋景觀可說的破壞無遺。
美國甘迺迪家族一向是環保團體盟友,大力鼓吹再生能源。但當風電公司要在麻州鱈魚角設置離岸風機時,第一個跳出來與環保團體共同反對的就是甘迺迪家族。原因非常簡單;海外風機太醜陋,破壞了甘家在鱈魚角夏日別墅的海洋景觀。

台灣社會好像處於一種集體催眠狀態,似乎無人關心離岸風機對海洋景觀造成的巨大衝擊。

所謂「割地賠款」之割地是指海域任由外人插旗圈地,賠款是指.大頭花大錢孝敬國外廠商。

彭博融資評估

在國際頗負盛名的彭博能源財經研究團隊曾指出:台灣政府再生能源目標訂得太高「遙不可及」。

彭博主要是由「融資」面認為蔡政府綠能目標無法達成。

彭博認為蔡政府 7年內希望吸引台幣 2兆元民間投資建設綠能,但彭博認為這目標訂得太高,最終可能只吸引到 6400億元投資,約占官方預估的 35%
彭博認為 6400億元相當於 2016年台灣全體銀行業貨款餘額增額之 3/4 2010年公司債及金融債發行總額的 2.2倍,如此鉅額貸款還需外資配合,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業者也知道離岸風電融資極為困難,在某次研討會中,業者要求融資由政府擔保。意思為賺錢歸業者,賠錢歸政府(全民買單),也未免太聰明,太會做生意了。

如前述,土地是太陽能發展的罩門,表面上看來風力可佈建於外海,避免太陽能的窘境。但離岸風力建置成本太高(為陸上風電 23倍)又有太多不確定因素,「融資」是否會成為離岸風力的罩門,吾人可拭目以待。

風電產業一場空

前述蔡政府以「發展綠能產業」作為推廣綠能之理由有一現成案例:離岸風電。目前政府以高於歐洲決標價格兩倍之躉購費率以遴選方式招商的唯一理由是建立台灣離岸風力產業。

離岸風力技術分為兩大區塊,一為風機製造,一為海事工程。

以離岸風機製造廠商而言, 2016年全球前五名中三家為中國大陸廠商,歐美廠商各一(德國西門子及美國奇異公司)。

海事工程更是一個區域性極強的產業,建設離岸風機基礎及塔架要動用十餘種施工船。施工船以日計租,遠洋而來之施工船絕對無法與附近國家之施工船隊競爭。

以風機製造而言,台灣實在落後世界其他國家太遠,中國陸域風機產業原本就極強, 2016年離岸風機產能又佔全球一半以上。

以海事工程施工能力而言,只要看中國近年在南海填海造地的規模,即可窺其一斑。台灣離岸風機開發商原本要租用中國施工船隊施工,但因政治原因而遭否決。

台灣即使依此一波 300萬瓩, 600架風機機會建立海事工程施工船隊,也要先研討國外市場究竟在何處。

東亞國家中,中、日、韓都自產離岸風機,海事工程施工能力也強過台灣,台灣目標顯然是東南亞市場。東南亞國家中,星、馬、印三國位於赤道無風帶,以地理條件而言,不會發展離岸風電。

越南、菲律賓或有值得開發離岸風電之海域,但其陸地面積約為台灣十倍,海岸線極長,極多地點合適設立陸域風機,何必大力設置較陸域風機貴上一倍的離岸風機?越南現有之小規模離岸風機也是在美國援助之下,裝設十座美國奇異公司小風機( 1.6MW)作為「節能減碳」面子工程。

基本問題是越南、菲律賓政府遠較蔡政府務實,發展電力之主力仍為燃煤電廠。兩國都有缺電問題,近年都大力投資建設供電穩定,價格低廉的燃煤機組。開發中國家實在沒有經費及意願大力發展大而無當,又貴又不能提供穩定電力的離岸風電。

台灣不但風機產業,海事工程能力薄弱,環顧四鄰也並沒有正真離岸風力市場,為何台灣人民要花 1 3000億元電費成立「離岸風電」產業?

大型離岸風機投資金額均極為龐大,蔡政府目前預估要 6000億元建設經費,問題是國內沒有銀行敢貸款。中國開拓海外工程市場多有國家銀行為後盾,反正都是國企,一切好談。目前為了一帶一路而成立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目標即為投資各國基礎建設。爭取東南亞市場,台灣是財力強過競爭對手還是外交影響力強於競爭對手?


所謂綠能產業終為畫餅,正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白忙一場。試問這種比貪污還可怕的「綠能產業」政策造成的災難未來何人負責?誰負得了 1 3000億元責任?即使未來大舉辦案也已太遲,台灣已老早被出賣了。懸崖勒馬,正在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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