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日 星期五

到餐廳吃飯只付食材錢

上週(7/26)自由時報有一則新聞,標題是:IPP部份購電,台電僅付燃料成本。

該新聞報導指出,能源局在調處台電與民營電業(IPP)合約爭議時建議:未來當台電增加調度發電而向民營業者購較多電時,業者只能用燃料成本來賣業者不但要放棄利潤,還要自付設備運轉及維修與折舊費用

自由時報的比喻也很妙:就像坐計程車只付油錢

個人也有另一個比喻:就像到餐廳吃飯只付食材成本。

這一類的建議必然騰笑國際台灣政府是怎麼了?怎麼完全亂了套?

個人常以飯、麵、牛排來比喻核能、燃煤、燃氣發電。核能、燃煤發電成本十分低廉,有如家庭主食應該以價格低廉的飯、麵為主而不應以價格高昂的牛排為主食

一國的電力結構也是一樣應以價廉的核能、燃煤為主,發電成本極為昂貴的燃氣發電最好只在尖峰用電時少量使用。

但因為我國今日電力結構出了大問題,核能、燃煤機組所佔比例太低,只好動用極為昂貴的燃氣發電提供基載用電有如家庭伙食中捨飯、麵而以牛排為主食。

我國今日能源政策,不思改進電力結構,加緊核能、燃煤電廠建設,在降核、減碳的政策下反而大力加速燃氣電廠的興建,有如在家庭中減少飯、麵的消耗而增加食用牛排。

民營電廠以燃氣電廠居多,成本自然較為昂貴,今日政府不思增加飯、麵為主食以降低家庭伙食支出在錯誤政策增加牛排消耗同時只懂得到牛排店殺價還提出店家只能收取牛排的採購價格,在售價中不准含店租人事費用水電費用等。

台灣人民真的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政府在能源政策上演鬧劇而一籌莫展嗎?

2 則留言:

  1. 請問這篇新聞和下面所連結之新聞是否敘述同一件事:
    http://times.hinet.net/topic/79/9308468
    又,請問其中提到的「合約容量以內的電力」是怎麼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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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錯,與該新聞談的是同一件事。合約容量通常指全年8760小時中40%的3504小時,台電必須向民營電廠購電,相對的,民營電廠也要保證供電。

      該則新聞指出,若依此原則修約,每年可省十億元。但依本布落格5月17日"減碳政策使每年發電成本暴增600億元"指出:目前錯誤的政策使每年發電成本暴增600億元。

      不思修正錯誤政策省大錢,只專注於壓迫民營電廠省小錢,正是本人一再指出政府捨本逐末,吃芝麻掉燒餅的最好例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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