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 星期一

電業自由化,煞車踩得好


今日閱報有一則新聞“電業自由化政院急踩煞車 大意是:

據悉,江揆日前針對經濟部版切割發電,輸配電及售電三大部門的電業自由化方向緊急踩煞車!政院認為,電業自由化涉及電業市場重大改革,茲事體大,要求經濟部重新檢討,採取漸進式推動,並指示台電從成立事業部,提升經營效率機制優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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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此重大變革,部分首長在會中並不認同,主張不宜噪進,能否仰賴組織切割,達成提高經營效率及電價調降目的,仍待商榷,加上各國也未有明顯效益,且電業不像一般商品有替代性,切割高度複雜,但經部能源局卻缺乏整體影響評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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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茲事體大,江揆裁示指出,各國推動電業自由化對價影響如何未定,台灣推動電業自由化目的為何?依能源局規劃能否達既定目的?指示經濟部全盤審慎評估,降低可能的衝擊,並要求電業自由化應分階段演進,重新檢視電業法內容後,再由政委鄧振中續審法案。


個人對江揆裁示深表贊同個人在今年3月曾在本部落格發表“電業自由化,所為何來?(1)”、“電業自由化,所為何來?(2)”兩篇文章對電業自由化持保留態度因為今日台灣電業困境並不是所謂“自由化”的問題,電業自由化根本不是能源政策的當務之急,實應重長計議。歡迎讀者重溫該兩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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