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

彭明輝“有核不可?”(7)-核電成本勘誤

本部落格針對彭明輝教授「有核不可」一書,發表了多篇評論駁斥書中重大錯誤。其重點集於嚴正駁斥彭明輝教授“有核不可”一書重大錯誤,讀者可直接閱讀一窺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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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討論有核不可Q25“沒有核電,電價會上漲?”的一些錯誤。

Q25的錯誤可分兩類,一類可歸為“資訊錯誤”。一般民眾在對核電資訊可能不是很清楚,但以彭教授鑽研核電議題之深,連這些基本資訊都搞不清楚,就實在太令人遺憾了。


1. 彭教授說“而且,上述成本計算方式,都還未考慮核電廠的除役成本,以及核廢料的處理成本。”(彭書P.160)

本人看到這段只能搖頭嘆息,一般反核人士知識淺薄,不了解核電成本中包含了“後端營造成本”情有可原彭教授怎可不知?以2012年為例,核電每度成本(0.72)中的0.17元就是提撥後端營運基金做為未來核電除役及核廢處理之用。後端營運基金目前累積金額已超過2000億元,在三座核電廠除役時(40年計)將接近3000億元,何謂“上述成本未考慮除役及核廢成本?”

2. 彭教授說“以英國為例,根據英國核能除役管理局的文件,核電廠除役要一千億美金,約四兆五千億台幣,而且費用持續暴增”(彭書P.161)

這種誤導與綠盟在“核四真實成本與能源方案報告”中之誤導類似。彭教授引用報告所討論之Shellafield,其核電廠並非台灣所使用的輕水式電廠,更重要的是廠區還有核廢料再處理(Reprocess)設備提煉鈽作為英國原子彈原料。以國外類似台灣的輕水式核電廠除役經驗為例:美國已有11部機完成拆廠,全球許多國家也都有拆廠經驗,平均拆廠費用為美金420/瓩。我國三個核電廠6部機裝置容量為514萬瓩,拆廠費用估計為台幣650億元。與彭書中引用的四兆仟億元相差也近百倍。彭教授不應以這種離譜數字誤導國人。

3. 有核不可Q25有一重要表格,表4-4(P.158)

彭教授引用其中核電成本每百萬小時瓩108.4美元為基準,與其他發電方式比較。該數字相當於每度電台幣3.3元,這是美國估計興建新核電廠的成本與已接近完工的核四廠完全不同。核四廠每度電成本最高2元,換算為每百萬小時67美元,與表4-4的最低發電方式接近,彭教授何不直接引用核四實際數字而採用不相干的美國數字?

4. 彭教授說“福島事件的賠償與清除核污染的後成本,可能高達1245.5億美元,超過3.7兆台幣,這些金額從未被計入發電成本,使核電的真實成本被嚴重低估”(彭書P.161)

姑不論彭教授數字較大家經常引用的數字嚴重高估(聯合國估為美金380億元,約台幣1.1兆元)。將核災損失計入核電成本,認定核災必然發生也大有問題。試問民眾在買車時,是否也要假設未來必然發生“死亡車禍”而將其計入買車成本?邏輯與實務上均為不通。

本篇討論的都是極為淺顯的數據,彭教授不應在簡單議題上犯這些明顯錯誤誤導讀者。彭教授Q25討論核電與電價另有一重要盲點,將於下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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