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 星期五

總統說: 非核家園無時間表

馬總統在9/25日接見世界核能協會秘書長阿格尼塔.瑞斯(Agneta Rising)以及其他3位核能專家,向他們請益國際使用核能的趨勢時表示:按照台灣的國家政策,非核家園是未來目標,但沒辦法一步到位,必須在過程中努力發展替代能源,只是什麼時候替代能源才能取代核能,目前沒人能提出具體時間表。

馬總統又指出:台灣是孤島型能源系統,有98%的能源仰賴進口,無法向外購電,因此能源安全與國家安全是劃等號的他也說明:台灣的國家政策是「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打造綠能低碳環境,逐步邁向非核家園」,但過程中必須做到3件事,也就是不限電、維持合理電價,以及達成對國際社會的減碳承諾。

個人對這則新聞深感興趣馬總統很少提到非核家園“沒有時間表”。


如果配合馬總統指出,要達到非核家園過程要符合: 不限電,維持合理電價,達成對國際社會的減碳承諾這三條件個人對核一到核三屆齡除役的政策是否可能改變,燃起了無比希望

1. 不限電: 核一到核三每年發電400億度,佔我國總發電量的20%若這三電廠六部機屆齡除役,我國供電必有巨大缺口,完全違反不限電的條件

2. 維持合理電價: 現有核電廠過去5年平均每度發電成本0.64元,不到燃煤發電成本(每度1.53)之半,更只有燃氣發電成本(每度3.26)20%若核一到核三除役,400億度的核電不論由燃煤或燃氣取代,發電成本必然暴增,與維持合理電價要件背道而馳

3. 達成對國際減碳承諾: 核能電廠是無碳能源,若由燃煤取代,每年碳排增加3600萬噸(全國交通碳排不過3300萬噸)若由燃氣電廠取代,每年碳排1800萬噸(也超過全國交通碳排之半),何能達成國際減碳承諾?

仔細檢視馬總統所強調的非核家園三條件,都可看出若現有核電機組在運轉40年後除役,完全違反上述三條件

現有核電廠不予延役是馬總統的競選政見,但馬總統也指出,執行該政策是要符合前述三條件,經仔細分析若現有核電廠不延役則完全違反上述三條件

總統若改變政策准予現有核電廠延役,完全沒有違反競選政見,因為該政見是有先決條件的,既然先決條件無法達成,則該政見即為無效

吾人深刻盼望馬總統在深思熟慮後,以國家社稷為重,推動現有核電機組延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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